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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公司债券上市配套规则 公司债券市场发展提速

2015-06-01 10:19:11 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摘要]上交所5月29日发布了《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3个公司债券上市相关配套规则。此前在5月20日,上交所发布了《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工作流程》。自此,上交所公司债券预审、上市相关规则已经陆续向市场发布。到上交所发行、上市、交易公司债券所有准备工作已全面就绪。

上交所5月29日发布了《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3个公司债券上市相关配套规则。此前在5月20日,上交所发布了《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工作流程》。自此,上交所公司债券预审、上市相关规则已经陆续向市场发布。到上交所发行、上市、交易公司债券所有准备工作已全面就绪。

据记者了解,配套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方面,修订后的《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对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行为进行了规范。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强化债券分类及动态管理;二是强化并明确承销机构等专业机构的职责;三是简化上市流程;四是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优化信息披露程序;五是强化债券存续期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六是完善自律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在《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方面,上交所在现有私募债券品种相关规则的基础上制定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非公开发行债券挂牌转让行为。主要内容如下:一是简化挂牌转让流程;二是体现私募债特点,完善监管制度;三是体现特殊品种的差异化性,促进私募债市场发展。

在《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方面,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分类标准,对上交所原有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进行了整合,修订形成了《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取消专业投资者标准,实行合格投资者标准;二是明确投资者可投资的债券范围;三是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明确名单报备途径。

在存量公司债券制度衔接安排方面,配套规则发布通知就存量公司债券相关制度衔接进行了明确,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存量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受托管理人等专业机构,应按照新规则履行职责和义务;二是不再实施债券风险警示制度;三是不再对原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进行发行前备案;四是关于投资者适当性衔接。对于原允许普通投资者买入的存量公司债券,其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其他存量公司债券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调整为合格投资者或合格机构投资者。

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公司债券市场发展面临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发展机遇。上交所通过全面组织公司债券市场参与主体,激发公司债券市场活力。一方面,通过“完善发行人信息披露要求,引导中介机构归位尽职”,对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发行承销公司债券提出进一步要求,以规范发行人与中介机构职责;另一方面,通过“明确公司债券分类管理,强化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以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公司债券市场投资。此外,上交所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服务提供方,进一步提高上市服务效率,对上市流程进行简化,包括精简上市材料提交流程,取消上市委员会制度与上市推荐人制度,提高上市效率,以更好地服务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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