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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委托贷款监管 有助于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2015-01-21 10:41:28 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摘要]促进委托贷款业务健康发展,银监会日前研究并起草了《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商业银行对委托贷款不承担信用风险,对资金来源及用途作出具体限制,禁止将银行授信资金作为委托贷款资金来源。

促进委托贷款业务健康发展,银监会日前研究并起草了《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商业银行对委托贷款不承担信用风险,对资金来源及用途作出具体限制,禁止将银行授信资金作为委托贷款资金来源。

业内专家认为,《办法》对于防止银行套利行为,防止银行借道规避金融监管,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将起到重要作用。

防止借道规避监管 

委托贷款快速增长,近年来已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2013年,委托贷款一举跃升为年度第二大资金来源,委托贷款规模几近翻番,达2.6万亿元,占社会融资总量的15%;而央行刚刚公布的金融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委托贷款增加2.51万亿元,在去年社会融资规模中占比为15.2%。

对于委托贷款快速增长的风险,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委托贷款业务快速增长,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比如受托银行越位承担风险、借道规避监管要求等。”

据了解,委托贷款的去向一般流向三个行业: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和过剩产能的企业或者国家限制的行业。这些行业要么是政府限制银行融资的行业,要么是银行由于风险较高不愿意贷款的行业,均属于高风险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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